关于对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赴外省市参加用人单位面试进行补助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虑到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参加外省市单位求职面试过程中开销较大,部分学生可能会遇到因考虑经济因素而放弃机会的情况。为了确实解决学生面临的这些困难,不断完善帮困助学内容,促进就业工作的发展,学校决定对赴外省市参加用人单位面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补助对象
1、 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 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特别困难、一般困难)。
二、 补助标准
困难生程度 |
次 数 |
路费补助 |
住宿费、餐费补助 |
特困 |
第一次 |
实际路费100% |
40元/次 |
第二次 |
实际路费75% |
40元/次 |
|
一般困难 |
第一次 |
实际路费60% |
40元/次 |
第二次 |
实际路费40% |
40元/次 |
三、 补助范围
2010年2月24日起至6月25日应届毕业生赴外省市进行的面试。
四、 补助流程
至勤助网“下载专区”下载《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赴外省市参加用人单位面试补贴申请表》
—— 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赴外省市参加用人单位面试,用人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 返校后将申请表经院系盖章确认
—— 申请表经校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盖章确认
—— 将《申请表》与相关车票原件递交勤助中心审核,中心将补助款统一划入申请人存折
五、 有关说明
1、 补助仅限长途汽车、火车硬座费用。
2、 本补助仅包括2月24日起至6月25日结束的相关面试,《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赴外省市参加用人单位面试补贴申请表》与相关车票上所署的日期须在2010年2月24日至6月25日之间。
3、 对于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关旅途费用的,学校将酌情减少补贴或不再补贴。
4、 勤助中心审核办理时间:2月24日起至6月29日,每周四下午1:30-16:30。
5、 对于对在申请补助中弄虚作假的当事人,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
20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