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宝钢奖学金由宝钢集团公司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强学习和创新能力并能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和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优秀研究成果的学生。评奖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奖励名额4人,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

 

 

一、评选条件

 

1、07,08级在校研究生;

 

2、有良好的学风和治学态度,努力学习,科研成果突出。

 

3、树根立魂,爱国荣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宝钢奖学金的评定:

 

(1)上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上学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3)公示后发现有不诚信行为;

 

(4)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二、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院、系(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院、系(所)审核

  各院、系(所)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认真审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后将被推荐研究生的申请表统一于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4:00前交研究生院管理处。

 

(三)专家评审

  根据各院、系(所)推荐的材料和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评选出4名候选人,并进行面向全校师生的网上公示。进入公示的学生需要重新填写正式的奖学金申请表,具体填写细则另行通知

 

(四)校领导审批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的候选人即为正式的获奖者。

三、说明

1、各院、系(所)限推荐一名研究生参加宝钢奖学金预评。

 

2、《宝钢奖学金预评表》请在研究生院管理处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yjsy.ecnu.edu.cn/download/glc/bg.rar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0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