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近期补充选拔一批留学候选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欢迎我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③申请时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品学兼优。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⑤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⑥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及资助内容:
本次选拔仅限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候选人。
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专业,师从著名导师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的可提供学费资助。
申请人如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原则上应于2010年9月30日前派出。
三、申请办法:
自9月11日起,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apply.csc.edu.cn),同时准备书面材料,所有材料务必在9月18日(周五)前准备完毕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闵行校区办公楼306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留学基金委。
(1)申请表主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点击此处下载)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校内外专家各一封,推荐信需采用专家所在单位抬头信纸打印)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8)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应着重体现导师的学术成果与能力)
(9)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12)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3)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14)与外方合作协议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者必须提交)
(15)身份证复印件
(16)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申请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也可与留学基金委发展与规划部联系,具体如下:
1、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新燕
联系电话:021-54345009
电子邮箱:xywang@yjsy.ecnu.edu.cn
2、留学基金委发展与规划部
联系人:王国鹏/刘磊
联系电话:010-66093960/3961
电子邮箱:gpwang@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