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研究生缴还研究生证和校徽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证和校徽管理规定》:研究生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应缴回研究生证和校徽。离校时如遗失需补缴研究生证费人民币5元,校徽费2元。

      请各个院系辅导员或者班长将学生证和校徽收齐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管理处,由研究生院管理处在学生证上盖注销章后返还学生留作纪念。遗失的同学补缴研究生证费人民币5元,校徽费2元,也统一上交。

      办理地点:中北研究生院206(62232498);闵行办公楼312(54345010)

      办理时间:

2009年6月11日周四  13301630(中山北路校区)

    

  

13:30-14:00

教科院院部、教育学系、教育信息技术学系、课程与教学系、

14:00-14:30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

14:30-15:00

物理学系、化学系

15:00-15:30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学系、环境科学系、城市与区域经济系、

15:30—16:00

人口研究所、西欧北美地理研究所、行政区划中心

16:00-16:30

学前教育系、特殊教育系、生命科学学院

2009年6月12日周五  8301130(中山北路校区)

    

  

8:30-9:30

软件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对外汉语学院

9:30-10:30

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传播学院、艺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部

10:30-11:30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心理与认识科学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2009年6月11日周四   830113013301600(闵行校区)

    

  

8:30-9:30

外语学院

9:30-10:30

商学院、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工商管理系、旅游学系、信息学系

10:30-11:30

数学系、

13:30-15:30

体育与健康学院、运动系

2009年6月12日周五   830113013301600(闵行校区)

    

  

8:30-9:30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电子科学技术系、计算中心

9:30-10:30

生命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

10:30-11:30

历史系、哲学系、古籍研究所

13:30-14:30

政治学系、法律系、社会学系社会科学部

14:30-15:30

金融与统计学院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