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3月12日13:30-14:30
各学院、系(所):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02年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由于对上网的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有较高的要求,故确定由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根据上海市学位办的安排,我校2008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由“上海潮源数码影像公司”承担。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进华楼(丽娃餐厅旁边)
二、摄像时间 : 2008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9:15-下午4:30,
3月12日(星期三)上午8:45-下午4:00
三、摄像要求
1、请携带身份证和钢笔,当场填写《图像采集信息表》。表中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并确保准确无误。如因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学历证书无法电子注册的,后果由研究生自己负责。
2、个别确实有困难无法到现场拍照的研究生,可委托其他同学代为提交个人2寸近期彩照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学校、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照片和相关信息交给摄影人员统一进行技术处理。
注:到现场拍照的研究生,摄影人员不接受自己提供的个人照片。
3、未能按时到现场拍摄,又未按要求提交个人照片的研究生,可于4月31日前到本市徐汇区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1606,1607室上海潮源数码影像公司补拍(联系电话:64682836 、64682837)。
4、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如果以前曾参加过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可以不参加此次拍摄。
四、摄像费用
每位研究生10元,于拍照前交给摄影人员。未能到现场拍摄,委托他人交照片的研究生也需交照片电子处理费10元。
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责任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将上述通知传达到每一位2008年秋季毕业的研究生,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附:2008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2008年3月11日 9:15-16:30
时 间
参 加 摄 像 单 位
9:15-10:30
教科院院部、教育学系、心理学系、教育信息技术学系
10:30-11:20
课程与教学系、职成所、高教所、软件学院
12:30-13:30
商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
13:30-14:30
历史学系、哲学系、河口所
14:30-15:30
中国语言文学系、社会科学部、古籍所
15:30-16:30
社会学系、法律系、政治学系、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08年3月12日 8:45-15:30
时 间
参 加 摄 像 单 位
8:45-10:30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古籍所
10:30-11:20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数学系
12:30-13:30
外语学院、物理学系、统计系 、对外汉语学院
13:30-14:30
化学系、国关院、传播学院、设计学院
14:30-15:30
生命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
注:摄像时需填写的信息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系所 、专业 、学号、 姓名 、姓名汉语拼音、 性别 、联系电话(重要,最好有移动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必须正确无误,必须填写18位号码 )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