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

有关院、系:


      我校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已于2月20日正式开始。为了充分国家基金委提供给我校的名额,请各院、系积极组织和鼓励研究生申报公派项目。研究生院在审核已递交材料中发现,已提交材料普遍存在不够完整、必填栏目空缺需要返工等问题。为了提高一次申报成功效率,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拟申报人遵照执行。


     • 提交材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申请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http://www.yjsy.ecnu.edu.cn/pyc/tz/gp/2008gpsqtz.htm),核对提交材料是否完整。
     • 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10日。
     • 在所提交材料中,除体检表和《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提供一份即可外,其余表格均需要提供三份。
     • 提出申请前,须先通过导师、院系领导签字同意。
     • 通过研究生院初审后,方可在国家基金委网站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国家基金委网站为:http://apply.csc.edu.cn 。填写前,需要先注册,后登录。申请表的填写要认真、足量。申请表中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出具,并签名和加盖公章。《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有关栏目内容统一如下:单位名称:华东师范大学;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李海生;电话:021-62237339 传真:62237055,电子信箱:hsli@yjsy.ecn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邮政编码:200062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需要打印一式三份。
     • 邀请信在审验原件后,只提供复印件即可,原件由申请人自己保管,以备签证时需要。
     • 成绩单提供如有困难,可以只准备硕士阶段的。
     • 请准备一寸证件照三张,彩色、黑白皆可。
     • 根据基金委通知,评审费须由研究生院代收,具体时间为3月15日,地点在进华楼303室。
     • 定向或委培博士研究生,请不要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国家基金委申报政策较之往年有所变化,原拟申请专项的定向或委培博士研究生获得资助的可能性会非常低,请有关博士生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 没有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请到研究生院管理处开具相应的学籍证明。
     • 医院体检证明由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一般性体检即可。
     • 国家留学基金设有优先资助学科和专业,为提升申请人的竞争力,学校提供《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2008-2011)》、《华东师范大学“985工程”重点建设平台和基地》等信息,供申请人填表时参考。
     • 不明之处,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 联系人:李海生 联系电话:62237339,54345009(周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华东师范大学“985工程”重点建设平台和基地
              二、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200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