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疗制度中关于住院费用支付的特别通知

      1、在上海住院和门诊大病必须要到校医院开具支付凭证,具体操作在学工部网站有说明(http://www.xgb.ecnu.edu.cn/xjgl/pzsq.htm)
      2、对急诊病住院的学生在住院期间也应该请人到校医院开具支付凭证,不要支付现金(起付费除外)。到目前已经住院自己缴费的同学尽快联系校医院。

     3、在外地实习或者外地学生寒暑假在外地因急诊病住院发生的费用,回校后应立即到学生处或研究生院管理处保险理赔,然后到校医院报销。

     4、自2007年11月1日后,凡是在上海住院货门诊大病没有出具支付凭证的学生,自行缴付现金的,不能报销医疗费,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