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管理处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请毕业生将学生证或校徽于17日前交给辅导员,如有遗失,则将相关费用交给辅导员。

   (原通知如下)

各位老师:

    研究生院办理离校手续定于6月18日,本次离校手续办理与以往有所不同,学生证统一盖注销章返还学生,校徽上交。

    如果有丢失,学生证补交5元,校徽2元。